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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對於「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」這件事抱持著肯定態度,本來愛情就沒有所謂的先來後到,比較早認識,不見得可以比另一個人更能得到永遠,所以我如果我先生真的外遇,所謂的「精神出軌」有了小三,有了比我還要深愛的對象,那抱歉,就讓他自由吧!一個人心已經不在自己身上說甚麼都沒用的,離婚協議簽簽,彼此擁有美好的回憶大家好聚好散也是不錯。

那如果肉體出軌呢?

其實我對於肉體出軌倒是很放任,本來青春這種東西,總是會隨著時間慢慢流逝,在怎麼努力也只不過是個夕陽產業,永遠會有比自己年輕漂亮的胴體,無法避免。

而男人,好像沒暈船過幾次,沒去買過幾個女人似乎跟不上流行?即使不上,去國外花街表演SHOW那麼多,要怎麼避免?對我來說只要不要染病,不要跟我說JOSIAH有別的兄弟姊妹,一切都OK,反正你們只是金錢交易,一物換一物,對我來說就像去買一手啤酒,不去當火山孝子,我啥都沒願意插手管事。

反正對方開心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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